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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工作专项督查的通报
2017年06月09日 10:33 督导处 点击:[ ]

舟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文件

舟政教督〔2017〕6号


舟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工作专项督查的通报

各县(区)教育局,市属中小学: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要求,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部分省、市督学成立督查组,于4月5日至5月18日对市直属和四个县(区)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了“减负”工作专项督查。

督查期间,督查组认真听取了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改进与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及减负工作“六个严格”和“六项制度”等工作的汇报,查阅了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减负”工作制订的系列文件及举措,并实地督查了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和各县(区)城区初中学校与部分热点小学。在各义务教育学校,督查组严格按照听取校长汇报、查阅相关“减负”工作文件资料与教师备课簿及学生作业本、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电话征询学生家长、随堂巡课等督查程序。共督查了全市有代表性的城区初中13所,小学10所,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40余次,电话征询近800名学生家长。

本次督查主题是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贯彻落实省厅“六个严格、六项制度”相关规定,重点督查中小学学生在校时间,音体美、综合实践活动课开设情况,作业管理情况(含小学家长作业),补课及违规家教情况。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舟山市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工作总体情况

通过督查发现,全市各县(区)教育局、义教学校已基本确立减负意识,“六个严格、六项制度”的相关规定基本落实。具体表现在学生在校时间控制总体较好,到校离校时间基本能保持统一,学校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集体体育锻炼制度基本到位;按要求开足开齐国家基础课程,音体美课程开设规范,拓展课程开发开设已初具规模;学校作业管理措施基本到位,在作业量的控制、选择、分层、批改等方面已有一定成效;考试管理相对规范,基本做到初中每学期2次大考,小学1次期末考(一、二年级乐考);教育行政部门认真管控有偿家教,但校外文化课补习现象客观存在。督查总体印象为小学优于初中,初一初二优于初三;全市小学的课程改革基本能体现一校一特色,市本级的初中学校课程改革领先于全市;初中学生普遍认为学习压力大,本岛学校大于两县(区),核心城区学校大于其他学校,学校学科质量愈好学生压力愈大。

二、舟山市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工作主要经验和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认识“减负”工作的重要性。

近几年来,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能普遍认识“减负”工作的重要性,提倡落实“减负优质”思想,推进减负工作良性进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了对作业管理与评价改革工作的领导,普遍出台了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一系列文件;各校均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减负”领导小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指导减负工作有效开展。

2.措施合理,制度落实到位。

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根据“减负”工作要求制定了系列“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措施,建立完善“减负”督查机制;把学校的“减负”工作纳入督导内容,作为学校发展性评价和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落实“减负”工作相关责任追究制和通报批评制度,通过督学责任区建设落实监督减负工作;严禁中小学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要求学校建立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和课业负担责任追究制,通过家校联动,加大学校、家长、学生的监管反馈力度。学校普遍设立了 “课业负担征求意见制度”、“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家校联动制度”、“加重学生课业负担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并实时完善。

3.加强教学研究,探寻减负优质途径。

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在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和促进有效教学方面加大研究力度,突破减负重点环节。学校普遍能开发拓展性课程,加强备课组、教研组建设,加强作业与评价研究,帮助教师掌握作业设计、命题、批改分析、讲评等技术,提高教师运用作业与评价促进学生有效学习的能力,促进教师团队整体成长。全市能充分落实体质健康教育措施,不断推进体育课的质量,加大体育课程执行力度,保障学生体质提升,为学生成长成才奠基。

三、舟山市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工作当前存在的问题

1.课程执行力的严肃性需进一步加强。督查中发现,学校课程表均能按国家课表设置课程,课程结构完善,开齐开足两类课程。但实施中部分学校在综合实践活动课、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音体美等课程上存在课时不足或课时被占用的情况:初三第二学期的音、美以及实践活动课程被文化课老师占用的现象在个别学校的任课教师层面上还存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因教师专职教师缺乏原因由文化课教师兼课,导致该课时无法落实;班队活动课遇到考试期间被教师占用上课或自习,甚至出现班队活动课无部门监管的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计划性、序列性不够,随意性较大;校本课程开发学校差异大,部分学校虽然已开发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校本教材,但认真实施的初中学校不多;大课间和体育锻炼活动在课表安排中有体现,具体落实欠到位。

2.学生自主学习、休息时间无法得到保障。督查中发现,许多初中学生到校时间偏早,部分学生放学时间过晚,甚至部分学校还存在变相早自习现象,有些教师在学校规定的学生作业整理课上集体授课,违反了学生(初中)在校集中上课时间不超过7小时的规定。同时,督查发现部分学校、教师、家长理念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转变,个别学校甚至还存在家长委员会的功能职责变味现象,致使学生(主要指初中)课业负担重、学习压力大,乃至大面积多科目的课外辅导,一般2个科目以上,学生睡眠时间(尤其是初三学生)严重不足,严重抑制了学生反思和自主学习能力的增长。

3.学校推进课程改革的力度不大。学校是拓展性课程建设的主体,建设好拓展课程、优化学校课程结构、培育学校办学特色,才能提高学生学习兴趣和综合素质。但督查中发现,大部分学校(初中为主)拓展课程开发开设中缺少顶层理念引领,开发目的、开设目标以及对课程设置的意义的思考不够,课程的生命力不强,课程体系不严谨,与教育目标的关联欠紧密。拓展课程质量有待提升,许多社团性质的活动课上升为课程,缺乏课程的要素;学校社团活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略显单薄,活动记录不规范,活动理念不突出。

4.作业管理规范性、有效性、精细化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督查中发现,在作业的管理和实施方面,小学普遍较好(但也有个别小学存在低年级段书面作业现象),市属和定海在作业的分层管理方面实施相对到位,市属学校作业的二次批改政策实施较好。大部分初中虽然出台了相关作业管理方案,但执行力度不够。城区初中相当比例学生存在每天作业时间超过2小时、甚至超过3小时的情况,导致学生睡眠时间严重不足;个别学校学生作业的设计显得粗糙,精选自编的作业较少,一张练习纸不分学生层次,随意发放,学生对作业的自主选择权明显不够;教师对作业分层的理念还需进一步提高,更好地体现在备课环节。

5.考试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虽然大部分学校均能按有关文件要求,但仍有部分学校除以上学科考试外,还有开展“周练”、“月考”等形式的测试练习。大部分小学仍存在拼音教学、数学口算等过关测定的行为,甚至个别学校出现小学低年级学生单元测试频繁现象,与《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幼小衔接”教育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不符。

四、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减负”工作的几点要求

减负工作是教育系统当前和今后相当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必须切实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改进与加强中小学作业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做到减负不减质。针对督查的存在问题,要求各县(区)、学校落实整改,付诸持之以恒的努力。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1.牢固树立“减负”意识,坚持依法依规办教育。

教育各口子要把促进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从上至下树立“减负工作”意识,要认识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根源,坚持依法依规办教育。学校要停止统一的违规上课、违规作业、违规考试,要研究构建减负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防范学校加重孩子课业负担的制度化环境。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学生作业管理指导,开展初中学生作业专题研究。各县(区)要积极引导中小学校和教师聚焦教学改革,研究减负提质的策略,学校教育在减轻学生同质化课业负担的同时,切实保障学生差别化、个性化发展的权利。加强家校合作,通过各种途径,向家长传播富有教育内涵的教育主张,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育人观,减缓家长对孩子学业成绩不必要的焦虑,不再一味地围绕学校课程教学转;同时发挥家庭教育的育德优势、实践教育的优势,让家庭支持配合学校教育。

2.牢固树立课程意识,强有力推进课程改革。

教育要直面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现实,清醒地分析、科学地判断孩子负担过重的领域和表现,牢树课程观,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针对督查中发现的大部分学校课程设置与落实的矛盾、课程改革力度不大等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要调整相关考评指标,建立拓展课程激励机制,着力转变育人模式;完善教师评价制度,将参与拓展课程建设与实施情况作为绩效考核和评职评优的重要指标;加大投入,建设与完善配套教学设施设备,为学校开发开设拓展课程提供条件保障。

3.牢固树立教师专业成长意识,提高师德教学水平。

“减负优质”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对教师的专业成长提出了更高更远的要求。教育部门和学校要积极探寻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拓宽教师成长成才渠道,要注意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要求教师们遵循课改理念,执行教学常规,加强教学方法改革。学校要搭建教师专业成长的平台,提倡团队意识,加强制度文化建设。要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严禁有偿家教,让教师有更多的精力投入教育教学研究中,养成研思习惯,优选备课方式,精心备好每一堂课、上好每一堂课、设计每次作业。各级教科研部门要发挥指导、推荐、引领作用。

4.牢固建立减负督查机制,提高减负督查实效。

建立中小学减负督查机制,采取明查暗访、随机督查、日常监督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将督查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减负工作问题比较突出的学校进行回头看的二次督查工作,对整改不力的学校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对该学校的评先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在专项督查后,督导部门将继续对作业情况、在校时间、体育活动时间、学校违规组织补课等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总之,减负是当前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之一,是教育教学工作的新常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结合实际,要深入研究“轻负担、高质量”的具体措施,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推进有效教学,“以学生发展为本”,大力探索推广先进的教育技术和方法。要鼓励校长创造性的管理,鼓励教师创造性的教学,按教育规律指导教学,同时还要加强家校合作工作,取得社会、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形成良好的氛围。只有多管齐下形成合力,才能真正取得减负工作的实效。

 

舟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17年6月8日

 

抄送:方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