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当前我区教育培训市场存在的不良状况,经研究,普陀区教育局、市公安局普陀分局、普陀区民政局、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障局、普陀区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联合开展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治理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类整治、堵疏结合、健康有序”的原则,通过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依法维护学生权益,切实规范办学行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过重课外负担问题,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活动分三阶段。一是深度排查,摸清底数。健全发现机制,发挥教育、市场监管、人力社保等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主体作用,开展网格化摸底和学生全面普查登记。二是全面整改,分类整治。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制订培训机构整治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要分类施策,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关停一批”的总体思路开展有效整治。三是强化督导,巩固完善。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巡查发现机制、群众反映情况机制、归口管理和分派机制、监督执法机制。重视整治结束后新出现的无证无照、有照无证等违规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其办学行为,巩固完善整治成果,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
为使本次专项活动取得成效,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作为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抓出成效。教育、人力社保、市场监管、民政、公安(消防)、综合执法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推进。二是强化督查考核。按照“属地为主、因地制宜、疏堵结合”的原则组织开展好专项检查、日常检查、年度检查等工作。教育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履职,全力保障专项治理行动。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增强校外培训机构自律意识。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积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引导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等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普陀区教育局教育科)